市地税局稽查局发挥主责、积极沟通,充分发挥税收共治作用,在清理欠缴查补税款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2016年-2017年共计清理以前年度查补欠税1996万元。
一是税务主责。对未按期缴款的被查单位,下达税务事项告知书限期催缴,对超期未缴单位,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2016-2017年市稽查局共计下达催缴通知书27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户,清理税款124万元。
二是法院协助。加强与各级法院执行局联系,查找被查补企业和个人的可执行财产。2016年自然人周某转让房产少缴税款案,市稽查局通过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协助,扣缴查补税款99万元。
三是建管配合。寻求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从企业预留款项中执行税款。2017年执行某建安公司查补税款,市稽查局主动联系市建筑管理部门,对该企业建筑施工缴纳的到期质量保证金,按照程序划扣税款48万元。
四是政府支持。积极向各级政府汇报,提出税款执行的建议,争取政府支持。2017年市稽查局通过向市政府税源办反映情况,启动税收协作机制,采取抵缴欠税方式成功入库某房地产公司滞纳金830万元。
五是企业协同。与欠税企业有经济往来的企业沟通,通过第三方协同,由欠税企业的债务人代为缴纳税款,冲抵企业间的往来账款。2016年某水泥公司欠缴查补税款,市稽查局通过企业往来帐发现某施工企业欠该水泥厂货款,采取由该水泥厂出具委托缴税协议的形式,由施工企业从应支付货款中直接缴纳水泥厂的税款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