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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税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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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2 17:26 | 浏览次数: | 来源: 马鞍山市地税局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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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 

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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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0

 

 

 

 

 

 

 

 

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7175号印发)以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函〔201763号)的要求,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公开税务随机抽查事项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工作机构

设立365bet官网网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蒋宇纯

副组长:赵玉峰、乔增良、李晓明、张殿荣、吴杭华。

成员:办公室、法规科、征管与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所得税科、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科、基金(费)科、电子税务中心、稽查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局(选案科承办),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协调,赵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程明勇、左媛、唐艳宁、沈文、杨万志、王青、刘栋梁、高妍、王晋、张顺进、费军华。

各县局、各分局(局)应确定一名分管局长和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涉税当事人;执法检查人员是取得税务检查证、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

二)检查方式

    对随机抽查纳税人的检查形式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书面审查主要是对纳税户报送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网络审查主要是应用金税三期系统数据进行查询;需要实地核查的,应当提前与纳税人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

(三)检查程序

根据此次检查项目清单所列检查事项的特点和当前征管工作实际,为减少对纳税人的重复入户检查,原则上按照网络检查和书面审查为主,实地核查和入户检查为辅的原则开展。

对照检查项目确认表(见附件2),根据当年已检查结论和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的资料进行筛查,缺少相关资料的,通过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纳税人补正;对需要实地核查的,检查人员应列明核查项目,提交检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制法相应文书,实地核查;对发现重大疑点,需要开展后续检查或其他处理的,提交主管分局,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通过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启动检查程序,实施流转。

四)检查项目

各单位要按照省局下发的不定向随机抽查和随机匹配的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根据检查事项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1.税务登记

    1)设立登记

    检查要求:检查201611日以来纳税人登记信息是否完整,户籍信息是否准确。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税务登记信息查询,查看税务登记信息是否完整;与国税登记信息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不一致问题。

    2)变更登记

    检查要求:检查201611日以来纳税人股权变更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税费。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纳税人税务变更清册查询,结合主管税务机关股权变更台账和获取的工商部门股权变更信息,检查纳税人股权变更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税费。

3)停复业登记

检查要求:检查201611日以来停业期间是否仍在经营。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停复业登记清册查询纳税人停复业状态,对存在疑点的纳税人可以实地核查。

2.认定管理

    1)延期申报

    检查要求:检查201611日以来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报送资料。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延期申报查询,检查纳税人延期申报情况,并核查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报送资料。

    2)延期缴纳

    检查要求:主要检查201611日以来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报送资料;延期缴纳税款到期后,是否按期足额缴纳税款。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延期缴纳税款查询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情况,并核查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报送资料;通过资料查看,是否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延期缴纳税款到期后,是否按期足额缴纳税款。

    3.纳税申报

    检查要求:检查2016年度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对所有应申报的税种税目进行申报。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税(费)种认定信息表,与申报明细查询结果进行比对,检查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进行申报。

    4.税收优惠

    检查要求:检查2016年度涉及减免税优惠事项的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报送备案资料,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是否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获取纳税人享受优惠事项信息,检查纳税人是否按要求报送备案资料,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是否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5.税费缴纳

    检查要求:检查2016年度纳税人已申报税款是否按时足额缴纳。

    检查方法: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申报明细查询,与征收税费清册查询结果进行比对,检查纳税人已申报税款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对于主管分局已按规范下达过文书,并纳入日常征管的税费问题不在此次检查问题之列。

    6.税务稽查

    检查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稽查规程》要求开展税务稽查。

    检查方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涉税当事人20142016年地方各税缴纳情况进行全面税务稽查。

    7.其他

    检查要求:排查风险事项,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检查方法:对随机抽取的纳税户,通过风险管理系统进行扫描,扫描结果作为双随机检查的风险指南(即:风险识别扫描有疑点的,需作为检查事项一并开展检查。)

(五)结果公开

各检查小组应当在检查过程中填写《检查项目确认表》,于检查结束之后,及时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包含检查人员、有问题的检查事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及建议描述等要点。同时按要求填写书面《“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分户表》(见附件3),交由被查对象主管机关联络员统一审核、汇总,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责任分局汇总上报),经市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各报送单位组织检查人员登录省局双随机管理平台,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1.对外公示的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税务事项、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以及其他等情况。

2.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对于发现重大疑点,确需开展后续检查或处理的,主管分局需在本年度1215日前按要求完成检查和相关处理工作。由此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的方式和内容,向社会公示。

3.各级地税机关应根据联合惩戒措施要求,按照职责、内容和条件,依法定程序,对应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并反馈结果。

四、时间安排

随机抽查工作从20170925日至2017111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925日至9月底)

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及相应检查人员名单由省局确定,各单位依据省局下发名单实施检查。以后年度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由市局另行制定办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101日至10月底)

各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联络员名单,根据下达的具体检查对象,按照方案中所述检查程序的要求实施检查。

(三)结果上报阶段(111日至1110日)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各报送单位组织检查人员登录省局双随机管理平台,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县局、分局(局)必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要及时将联络人名单及办公电话报送至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稽查局选案科)。县局还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落实方案,一并报送。

(二)注重协调,充分发挥检查人员合力

此次抽查工作,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以市、县为单位抽取,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一般不隶属于同一分局。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检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责任划分。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应服从检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管理,检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需做好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指导和辅助工作,使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并负责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

(三)加强考核,切实提升随机抽查工作质效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绩效引导作用,统筹安排随机抽查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对于检查期间,检查人员不服从检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管理,造成工作延误的,要考核检查人员所属单位责任。同时,市局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见附件5)。

(四)认真总结,及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宣传随机抽查取得成效,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于116日前将工作总结通过迈捷邮件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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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19 16: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