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切实做好税务稽查改革相关工作,近日市地税稽查局与国税稽查局联系,主动上门就如何开展国、地税稽查合作事项进行了认真磋商。双方认为,2016年是我市国、地税稽查尝试开展联合稽查的第一年,双方合作将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全面展开。具体包括:一、共同建立并共享案源对象名录库;二、涉及双方交叉的检查对象,互相传递检查信息和检查结果;三、共同开展区域化或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共管户试行联合检查;四、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五、对联合稽查案件,检查、审理环节相互沟通,统一处罚尺度;六、互相通报移送对象和强制执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