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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税局2017年全市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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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1 16:59 | 浏览次数: | 来源: 马鞍山市地税局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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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精神,按照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2017年全市地税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的部署,以税收现代化建设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与服务发展并重,坚持加强党建与规范管理共进,大力提升税收现代化建设水平,大力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努力在改革发展中提升站位,为实现我市“三个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依法科学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依法征税。今年,组织收入形势依然严峻,必须贯彻总局“四个坚决”的要求,即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好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逃税,努力保质保量地完成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强化税收会计监督,及时查纠违规行为。

加强预测分析。密切跟踪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源变化情况,落实财税库横向联动、上下级纵向互动的收入预测分析机制。继续加强收入预测绩效管理,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挖掘金三系统、税收报表、专项调查、第三方等各类涉税数据价值,加强税收分析研判,运用税收数据预判经济形势,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增强地税话语权。

大力堵漏增收。加强欠税管理,强化税收执法,运用多种征管手段,加大欠税追缴力度。对企业所得税重要事项和高风险事项实施动态监控,加强高收入群体和重点事项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加强异地车辆代收代缴车船税管理。积极推进城建税等地方税及附加的委托代征工作。加强与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的信息比对。联合国税部门开展反避税调查。

坚持税费并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充实基金费征管力量,夯实基金费基础工作,强化基金费征收管理。加强社保费征收,建立欠费管理办法,开展社保费欠费清缴。继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持续优化个人缴费服务。平稳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规范水利基金和残保金征收管理。

强化税务稽查。进一步完善稽查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稽查规范,坚持以查促管、以查促收。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加大打击偷逃税力度。对总局确定的稽查对象开展重点检查。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等行业和资本交易项目开展定向随机抽查。对高风险纳税人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全面推行异地交叉稽查,深化查账软件应用,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二)服务大局,积极落实税制改革任务

全面落实税制改革任务。认真贯彻总局《关于推进地税加快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特别要主动配合国税部门,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共同解决营改增纳税人反映的问题。继续做好资源税全面改革工作,跟进了解水资源税扩大试点情况。积极做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调查分析、数据测算、征管准备、宣传辅导等工作。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动向。

主动服务五大发展。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发挥地税职能服务五大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贯彻落实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成立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聚焦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主动跟进我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开辟“绿色通道”,主动跟进服务招商引资企业,推动政策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运用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减负提效。

强化政策落地和效应分析。快速响应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跟进做好政策和征管规定配套解读,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组织经常性的政策学习培训,确保干部职工准确全面掌握政策。加强政策执行跟踪问效,完善“三督三促三到位”工作机制。建立点面结合的政策效应跟踪分析机制,分地区、分业选择样本跟踪调查,收集问题,分析效应,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建议。

(三)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着力落实征管改革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快进度,确保改革项目落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优化税务组织体系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征管资源配置、系统权限重置、内外宣传培训等工作。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所有基础合作事项和创新合作事项,进一步提升联合办税服务、联合网上办税平台、合作征收税款、涉税信息共享共用等合作层次和水平。

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创新。继续实施创新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大力提升系统创新能力和层次。积极稳妥推进自然人信息登记,探索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实施个人所得税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结合落实省局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和服务操作办法,探索建立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模式。联合国税部门推行全过程实名制办税。

扎实开展税收信息化建设。深化金税三期系统应用,开展金税三期应用全员培训考试,确保系统规范平稳运行。加强遵从风险和管理监控系统应用,充分挖掘第三方涉税信息,着力抓好风险管理计划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互联网+安徽地税”行动,确保完成智能办公平台、干部教育学堂、纳税人学堂等项目的开发及电子档案升级任务。充分利用安徽地税大数据平台,加强税收大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严格履行网络安全责任,做好信息化日常运维管理。

加快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结合贯彻即将出台的《安徽省税收保障办法》,推动完善我市税收保障办法,为税收共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扩大签署涉税信息共享协议范围,畅通“第三方”涉税信息渠道。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实现惩戒手段和参与部门“双扩围”。深入开展银税互动,进一步拓展“税融通”业务。积极参与市政府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做好税收宣传、涉税舆情应对等。

(四)提质增效,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扎实开展2017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纳税服务规范3.0版为指引,全面落实总局推出的5大类2046条便民办税措施,大力实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围绕缩短办税时间、简并申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等内容,着力解决纳税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省内通办,积极跟进全国通办。开通网上纳税人学堂辅导,开展重点企业“点对点”服务。探索推进办税服务场所前台后台一体化,加强后台业务支撑。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广度和深度,推广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平台,推动实施“一窗一人”统办国税地税业务,更好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深入推进“放管服”。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统一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加强动态调整,不断完善税务行政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一部署,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精简优化。做好“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及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对零申报、异常申报等行为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措施,保证放到位、管得住、服务好。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国地税联合评价机制,提高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健全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实现纳税服务投诉多渠道接受、同一平台处理、全程监控督办。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考核。探索纳税人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坚持大厅值班长制度,完善局长信箱,畅通征纳渠道,全方位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快速回应纳税需求和涉税诉求。

(五)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等系列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会前合法合规性审查,规范决策程序和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班子自身建设,提升各级班子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干部选任监督。严格按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注重干部的日常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形成关注干部一贯表现的用人导向,依法合规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继续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乡镇补贴等政策落实工作。结合任职交流、职级晋升交流、培养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制定干部挂职锻炼办法,开展机关与基层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积极创造条件输送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扎实推进文明创建,确保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切实关心爱护基层,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基层调研,尽最大努力解决基层和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诉求;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并报表资料,统筹检查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及时办理回复基层请示事项、意见建议。积极做好数字人事试点准备工作。继续做好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意提高解决干部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问题的实际效果。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心理疏导,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切实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紧紧把握全国税务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契机,在人才分类分层管理、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开展针对性“实战”培训、强化人才激励上下功夫,制定具体方案,继续采取训用结合、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形式,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探索建立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形成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的鲜明导向。完善干部培训管理,扎实开展分类分级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培训;立足“深、细、实”,强化专门业务培训;重视并认真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局初任培训和岗位实训,着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整体水平。继续做好全省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学堂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为干部职工搭建在线学习新平台。

(六)从严从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贯彻总局“纵合横通强党建”的部署要求和省局“条主动、块为主”“下抓两级、抓深一层”的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打通机关党建与系统党建,统筹运用条块资源,形成系统与地方共建共管、优势互补的党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市局党组定期听取局内各单位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加强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开展“示范党支部”“机关党建标准化示范点”创建。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系统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完善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文件学习会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切实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的监督领导。认真落实谈话函询、述职述评、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转”,强化纪检专责监督。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统筹发挥系统内干部监督、财务监督、资产监督、内审监督等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局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次重要检验,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切实按照“立行立改、全部见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上下联动,逐条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七)规范管理,夯实改革发展基础

规范税收业务管理。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业务管理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四个规范”。着重规范便民办税、税收信用管理、事中事后管理、数据管理、部门协作等工作。认真落实分税种管理规程,加强各税种明细申报管理等。

规范行政事务管理。对照省局内部管理制度,结合马鞍山地税实际,全面细致地开展一次制度清理,重点完善办文办会、工作纪律、请示答复、经费支出、固定资产等制度规定,力求每项制度简明扼要,做到于法有据、于事简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执行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市局党组和纪检组将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适应规范管理的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学会适应在有约束、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持续改进绩效管理。精简考核指标,优化加减分项目,加强对承接上级指标的本地化改造,做到越往下指标数量越精简,严防简单平移,严禁层层加码。突出持续改进,按照要求形成绩效改进报告,明确整改事项,既抓好自身的整改,又抓好下一级的整改,确保补齐短板、取得实效。严格实施考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突出平时考评,简化考评程序,加大量化机考力度。强化结果运用,认真落实《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推进器”作用,不断激发干部内生动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变异。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执法督察及“一案双查”,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系统风清气正,确保干部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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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19 16: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