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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税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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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11 17:17 | 浏览次数: | 来源: 马鞍山市地税局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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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于2015年1月22日至3月19日对我局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束后,我局认真对照《市地税局2014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报告》,逐项认真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马钢矿业公司应缴未缴资源税2013万元的问题。2014年底,由于马钢矿业公司资金非常困难,该企业向市地税局征管分局申请延期缓缴2014年12月份应缴资源税2013万元,我局进行了催缴并已于2015年4月征收入库。 

二、关于103户欠税单位应公告未公告的问题。2013年11月,全省地税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由于系统运行不够稳定,欠税数据统计存在误差,为保证公告欠税数据准确,我局欠税公告工作暂缓,待系统基本稳定后,市局及各基层分局已按各自权限按期在马鞍山市地税局网站通过“欠税公告”专栏进行了欠税公告,市局也加强对欠税公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同时,我局加大清缴欠税力度,自9月份开始至年末,开展为期4个月的欠税专项清理及督查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对欠税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逐户核准欠税数额,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等涉税文书,责令限期缴纳。(二)对逾期未清缴欠税的纳税人,对其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在限定期限内清缴欠税。(三)在清缴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迹象的,依法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四)对部分逾期末缴纳欠税的纳税人,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协作与配合,依法从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五)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六)结合欠税清缴,选取几个涉税案件进行重点突破,重点宣传,发挥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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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19 16: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