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时间】:2016年3月—2017年3月
【实施单位】:马鞍山市地税局花山区分局
【基本事由】: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6693万元。企业隶属于马鞍山市地税局花山区分局。公司地处长江之滨,属于钢城马鞍山管辖,交通发达。公司主要从事纸、纸板、纸箱制造,本企业生产产品出口及本企业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多年来公司注重高新技术的研发,属高新技术企业,且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享受税收优惠。2015年实现净税收收入约1.8亿元,2016年实现净税收收入约2.3亿元,截至2017年6月实现净税收收入约1.2亿元。
【激励措施】:面对连续增长的订单需求及出口业务的增长,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的研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的意见》(税总发〔2015〕156号)及马财办〔2015〕2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和良好的纳税情况,区政府于2016年给予科技奖励资金3585万;山鹰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用于企业正常经营生产需要。
【实施成效】: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制造企业,通过“银税互动—税融通”,企业利用良好的纳税记录、纳税信用等级,为企业融资增添了新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企业充分利用资金,加强技术创新及人才发展、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对外出口量,推动企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