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对象】: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实施时间】:2016年5月—2017年09月
【实施单位】:马鞍山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分局
【基本事由】: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电厂,坐落于扬子江畔,素有“江南一枝花”的美誉,始建于1947年8月1日,历经六期扩建,现总装机容量为1320MW。2010年2月25日,公司响应“节能减排”号召,关停原有的两台125MW机组,按“上大压小”方式建设两台660MW超临界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2年3月27日和2012年6月3日投产发电。
公司于1995年在华东电力系统开创“一流火力发电厂”,曾荣获国内“电力优秀企业”、电力系统“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及“双文明单位”、安徽省“先进集体”、“企业管理示范企业”、马鞍山市“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全市第三批廉政文化进企业示范点”等荣誉称号。2013年,公司荣获“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安徽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坚持依法及时足额纳税,荣获2015、2016年安徽省国税地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2016年缴纳税款30224.33万元。
【激励措施】: 2017年11月我公司很多供应商在开票系统中给我们开出的发票纸质版抵扣联并没有及时的送到,考虑到我们是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建议我们可以通过勾选认证,抵扣税款200多万元,缓解了公司的现金流紧张,节约了公司的财务费用。
【实施成效】:此次增值税勾选认证发票200多万元,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并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同时也赢得了税务局、总部对公司财务工作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