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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五大亮点 --《安徽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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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1 17:26 | 浏览次数: | 来源: 马鞍山市地税局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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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中央《方案》)。2016927,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我省《方案》),1013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我省《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大部分内容,涵盖5大类27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是一份指导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内容丰富,呈现五大亮点:

一、征管职责划分更合理

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是机构分设的基础。1994年分设国税、地税两套机构时,两家征管职责比较清晰,但随着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调整,出现了“一个税种两家管”、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解释不统一等问题,影响税收公平,纳税人反响比较强烈。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变化较大,地方税费收入体系不够健全,需要对国税、地税和相关部门的征管职责进行调整。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省《方案》按照中央《方案》部署,着力从两个方面厘清征管职责。一是理顺国税、地税之间的征管职责。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按照中央部署,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共享税的征管范围。二是理顺地税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征管职责。明确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在进行上述征管职责划分的同时,我省《方案》还明确,国税、地税可以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费。如:地税部门代国税部门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缴纳的增值税;国税部门代地税部门征收代开发票环节地方税费等。

二、纳税人获得感更丰富

长期以来,我省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纳税人办税两头跑、办税不便利等问题,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因此,我省《方案》把创新纳税服务作为全省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予以部署。通过落实5个方面的措施,有效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显著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使纳税服务内容更丰、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

一是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目的是解决办税标准不统一、一个地方一个样等问题。我省税务部门深入落实《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实施《安徽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已经取得积极效果。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实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规范化管理,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现全省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

二是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目的是解决处理办税业务拖拉、办事效率不高、国税地税分头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在总结我省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推行网上办税、“码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组合拳”。例如: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与全国其他地区通办。完善24小时自助办税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便民服务机制。建设电子档案系统,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

三是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目的是通过国税、地税的无缝对接,解决纳税人两头跑、税务检查两头查等问题。比如:国税、地税共同建设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办税业务全覆盖,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在完成全省地税系统12366热线省级集中后,优化12366热线“纳税人需求、税收知识库、专业化团队”三类管理,推出“网站建设、热线系统升级、移动互联应用”三项举措,2016年全面提供“六能”型服务国税、地税大力推进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和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进一个厅、办两家事”。建立国税、地税联合执法机制。推进长江经济带税收征管与服务协同。

四是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目的是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国税、地税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联合发布评价结果,将纳税信用纳入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与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五是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目的是通过畅通投诉渠道,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进一步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的制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

三、税收征管工作更高效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省税源状况发生深刻变化,主要体现为“三个增多”,跨区域经营大企业明显增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明显增多,纳税人数量明显增多。税务干部人均管户数量快速增长,管理风险明显增加,需要对传统的征管方式进行改革完善。我省《方案》针对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系统解决方案。

    一是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监控和跟踪管理,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

二是由无差别管理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过去,税收管理存在平均分配征管资源、“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征管资源分散,征管效能不高。必须要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发挥各层级税务机关的优势,通过风险分析工具排查风险,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并采取差异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防控税收风险。

三是由所有纳税人都实行属地化管理向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转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52个国家的调查表明,有85%的国家成立了专门部门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我省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专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形成信息对称、能力对等、组织层级匹配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体系。

四是加快构建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随着税制改革,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改革的深入推进,自然人纳税人将大幅增加,但目前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制度安排薄弱,征管手段有限。今后,我省将贯彻国家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快构建和完善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由省级税务机关集中对高收入纳税人开展风险分析,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五是全面深化税务稽查改革。为发挥稽查的重要作用,我省《方案》从多个层面推动税务稽查改革全面深化。包括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2016年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改革属地稽查方式;加强税警协作,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

六是持续提升征管科技含量。信息化让税收工作插上金色的翅膀。按照我省《方案》要求,2018年,我省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行发票领购物流配送、掌上开具和自动验旧。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加强数据增值应用,通过分析税收大数据,使之更深刻地反映全省经济运行状况,服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

七是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主要结合我省税收工作实际,从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提升省级税务机关统筹反避税工作能力、强化国税、地税协同监管和服务走出去企业等方面做好国际税收管理。

    四、税务组织体系更优化

目前,我省税务组织体系存在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不匹配等问题。我省《方案》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的影响,通过“三个强化”“三个优化”进一步完善全省税务组织体系,推动人力资源配置与税收征管职责相匹配、与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

     省级税务局党组强化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市县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市县税务部门的领导和业务规范力度。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完善纪检体制机制。2016年将内控制度和要求嵌入税收征管和财务管理软件中。强化税务干部能力建设。落实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我省税务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国税、地税与高校等专业机构合作培养人才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完善“数字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国税、地税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干部交流力度。

优化各层级税务机关职责。重点加强省级税务局的数据管理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和风险分析推送等方面职责。精简市级税务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强化直接面对纳税人的一线征管和服务职责。市级、县级税务局重点加强税源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税源规模较小的地区,可按照便利纳税人、集约化征管的要求,适度整合征管力量。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探索建立跨区域稽查机构和督察内审机构。优化编制结构。调整完善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力量向征管一线倾斜。在编制和工资经费限额内,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解决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五、税收共治格局更完善

税收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民生等各领域息息相关。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能力,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和保障。我省《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环境不够优、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这是征管体制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体现。

   一是推进涉税信息共享。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第三方要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目前,我省省级信息交换平台已经建成,税务部门已经和发展改革、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多个部门共享涉税信息,我省《方案》体现这些成果,并提出更高要求,为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机制保障。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依法依规逐步开放非涉密脱敏数据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税收数据资源,发挥税收数据的重要作用。

二是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重点是实现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服务合作和联合奖惩。近年来,我省纳税信用信息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38个部门实现共享。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通过“税融通”等为信用好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我省《方案》充分吸收这些实践成果,强调继续推进诚信联合激励。同时,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惩戒措施,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

三是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从涉税刑事司法保障层面,要求公安部门加强涉税犯罪案件查处的力量。健全税务与公安双方信息交流共享、案件移送查办和执法协作保障等长效机制。从涉税司法审判保障层面,要求司法部门依法支持税务部门工作,加强涉税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由相对固定的审判人员、合议庭审理涉税案件。从涉税法律服务保障层面,要求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四是加强税法普及教育。社会公众关注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我省《方案》明确要求,将税法作为我省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把税法教育纳入我省国民教育体系,深化税务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广泛开展送税法进校园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税法意识。开展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凝聚税收共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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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15 09: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