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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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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1 16:29 | 浏览次数: | 来源: 马鞍山市地税局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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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提高至50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含5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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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08 17: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