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地税局减免各项税费收入300亿元,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含个人)137.2万户。其中,企业纳税人26.7万户,减免税额152.9亿元;个体工商户及个人110.5万户,减免税额147.2亿元。
从减免税费规模看,是上年的1.5倍,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比上年多94.1万户。从政策覆盖范围看,税收优惠政策覆盖11类43项减免性质,涉及减免税政策408项,减免范围包括资本市场、住房、高新技术、投资创业、交通运输、公益、未达起征点、文化、公检法和其他等多种类型。从减免涉及税种看,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
企业所得税份额高,新政减税效应明显。2016年,企业所得税减免103.3亿元,占全部减免税额的34.4%;2016年2月存量房交易契税新政实施以来,与存量房交易相关的减免税范围扩大,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减免37.7亿元和34.4亿元,占全部减免税比重分别为12.6%和11.5%;契税减免75.9亿元,占全部减免税比重为25.3%。
从地域范围来看,省直、合肥占据主导。省直属局和合肥市减免税规模较大,共减免税额142.2亿元,占全省总量的47.4%。以减免规模与当年税收收入比较,除直属局减免税规模与税收收入相近外,其他各市减免税比重保持在11%~23%之间。